各部门:
根据和田地区科技局通知,现面向全校公开征集2026年度和田地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
聚焦和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解决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重点技术难题和卡脖子问题为目标,重点围绕绿色矿业及加工、生物医药、设施农业、特色畜禽等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向组织申报
二、申报须知
(一)每个项目地区财政资金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80万。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二)我校向地区科技局推荐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三)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为企事业单位正式人员。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申请时原则上年龄不超过退休年龄,在验收前不得以退休等原因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能保证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四)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作为附件。
(五)凡承担国家、自治区、地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凡承担国家、自治区、地区到期未验收项目累计超过3项的不得申报(自然科学基金和人才类项目除外)。
(六)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分别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4)。凡存在弄虚作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将列入科研诚信记录。
(七)凡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科技成果进行技术交易活动,需签订技术交易合同,并及时进行技术交易合同认定登记,并将获得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具体指标列入考核指标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申报需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表及其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申报材料应规范完整。学校项目申报阶段只需提交电子版,经学校审批无误后打印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二)报送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通过企业微信发送至科研处许星宇处,如含保密内容请刻录光盘送至科研处。
四、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5日10:00—4月22日19:30。
五、其他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2026年地区本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研处 0903-686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