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十五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部署,全面落实教育强区建设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引领教育改革、赋能教育发展的重要作用,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教科规划办”)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国家和自治区“十五五”规划部署,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研究重点,统筹推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充分发挥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示范引领作用,着力提升教育研究服务决策、指导实践的能力,为自治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申报类型与方向
(一)申报类型
本次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三类。重点课题聚焦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一般课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自筹课题根据课题指南自拟题目,要求具有一定研究价值。
(二)申报方向
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发展规划、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信息技术等选题方向,具体参考《2026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面向我校全体教职工。我校限报10项(限报重点课题2项、一般课题3项、自筹课题5项)。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团队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且须具备下列条件:
2.课题负责人和主研人员必须切实承担相关研究工作,否则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或主研人员。
3.申请重点课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相当于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4.主持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2026年度课题。
5.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同期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
6.鼓励科研能力强、有援疆任务的学校积极申报各类课题,实行双主持人制,其中1名为疆内主持人(疆外主持人排名在前),且至少1/2课题组成员为疆内教育工作者。
7.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三年。如遇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有能力提前完成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可申请提前结题。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
8.具体申报要求和条件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四、经费资助
(一)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课题6—8万元/项,一般课题2—4万元/项,联合基金课题1万元/项(不足部分资金由联合基金项目单位自行配套)。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二)自筹课题的研究所需经费由申报单位或课题负责人自行筹措并予以保障。鼓励所有类别课题承担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具体经费标准及要求参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五、申报方式
(一)本年度申报统一通过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官网的“自治区教育科学课题管理平台”进行,申报人登录教科院网站(https://jky.xj.edu.cn),点击进入平台。申报前需完成个人注册(申报人须注册本人账号进行申报,请勿使用他人账号,双主持人的课题需由疆内主持人注册并申报),选择“2026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后进行申报。
(二)申报人登录平台导出《2026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2026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填写活页时,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与《活页》的知网查重报告(不得高于20%)。需注意确保《申报书》《活页》材料内容一致。
(三)请于2026年6月26日之前将上述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六、资料获取与咨询
申报所需的全部附件材料,均可在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下载,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科研处。
科研处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