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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度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0-07-12点击:

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2019—2020学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1.全体教职工(含在编教师、支教教师、借调教师、抽调教师、临聘教师)

2.副县级以上干部由地委组织部在年底进行考核。

3.调入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到半年的教职工,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超过半年的,在现工作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病假、事假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4.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超过半年未返回的,由挂职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不计单位评优基数;已返回的,在原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5.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均可视同单位派出的情形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二、考核优秀比例

1.北校区按照教师人员比例进行推优,借调、抽调教师推优不得超过8人,临聘教师推优不得超过2人,推优总数不得超过10人(含在编教师)。

2.南校区按照教师人员比例进行推优,在编教师推优不得超过7人,临聘教师不得超过4人。

3.支教教师推优不做名额限定,且不计入优秀比例。

4.西部志愿者有且仅有1名优秀,且不计入优秀比例。

5.在本院就职不满一年者不允推优,不满6个月需参加考核者不定等次。

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未定等次五个等次。

四、考核安排

1.2020年7月10日——2020年7月15日为学习、动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阶段,做好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对年度考核工作的认识。

(1)参加考核的人员应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重点考核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情况;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思想认识和表现。以其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作为学年度考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2)各部门召开部门会议,进行民主考评。由各部门人员进行个人总结,可采取不记名投票、举手表决、部门人员综合判定等方式初步拟定考核等次。相关会议记录、考评材料自行留存。原则上各部门仅限一人推优,且不得与其他部门重复参选。部门人数超过6人,仅限增加一名备选提名者。

(3)年度考核表一律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每张表格必须亲自填写、一式三份、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必须亲笔签名,个人总结部分日期按照实际情况手写,本人意见部分只签字不填日期,此表不允许先填手写后复印。

4各部门将所属部门人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1)、《2019—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附件2)、《支教教师、援疆专业技术干部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上交至党委组织部。

2.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24日为审核定档、反馈、总结阶段。由党委组织部对推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最终定档等次。

3.2020年7月28日—30日为公示阶段。党委组织部将学年度考核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020年8月由党委组织部将年度考核结果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呈报表》《2019—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和田地区教育系统支教教师、援疆专业技术干部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和田地区2019—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等次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材料等纸质版(加盖公章),以及有关电子数据报地区教育系统学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和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小组

5.教职工考核工作结束后,对所收到的2020年干部考核通报文件进行宣读。

五、附件

附件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2019—2020年度教职工考核汇总表

附件3:支教教师、援疆专业技术干部年度考核汇总表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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