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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于:2020-07-12点击:

为推动学院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进一步规范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公正评价人才,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关于全面下放高等院校职称评审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新人社发[2018]4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自治区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做好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进一步激发教师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富有创新精神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为学院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聚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和自治区重大战略实施,充分发挥职称在人才评价中的“指挥棒”作用,为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推进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人才保证。

(二)坚持以用为本。围绕用好用活人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把人才评价与使用紧密结合,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满足选才用才需要。

(三)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客观、科学、公正、竟争、择优的工作原则,为学院评价、使用人才提供服务。

三、评审时间

学院从2020年9月1日开始启动职称评审工作,12月底前结束。

四、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按照《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就业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标准要求执行。

五、成立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研处、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

学院成立的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职称评审聘任工作的总体部署、重大问题的决策;审定学院职称年度职称评审方案;审定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审定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组成方案等。

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院职称领导小组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负责相关材料的整理与上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授权的其他工作。

六、评审组织机构

根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工作需要,成立学院二级评审机构,其任务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及学院有关政策及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严格政治标准,对申报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师德师风审议,通过审阅材料、组织答辩、学科评议等形式,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学识水平、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确定申报人是否具备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一)学院各系部、学科评议组考核

1.系部考核推荐组。各系部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组,负责相关专业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的推荐;招生就业处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组,负责就业指导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的推荐;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宣传部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组,负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的推荐。考核推荐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教务处主任、科研处主任、专业带头人、一般教师代表等5-9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负责对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推荐。

2.学科评议组。学院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组专家成员由5-9人组成(单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组长1人,一般由学院评委会委员兼任。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当专家库人员不能满足学科评审需要时,可聘请其他院校(单位)专家担任学科评议组专家。

主要职责:各学科评议组对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进行材料审阅和学术答辩,负责对本学科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品德、能力、成果和业绩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学科评议意见。

(二)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不少于21人(必须为单数),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主任委员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学院党委委员、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在评委中产生。成员由各专业带头人、高级职称专家、一线教师代表、外校专家人员等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四分之ー,委员按学科需要和当年度教师申报情况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

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学科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充分审议,投票确定最终获得教授(正高)、副教授(副高)、讲师(中级)、助教(初级)任职资格人选;受理复议申请;协调和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有关事宜;根据需要承担的其他职责。

七、评审程序

(一)公布岗位职数使用计划

根据学院岗位结构比例,科学编制本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计划,并将岗位信息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布。

(二)个人申报

根据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方案,按照自治区开展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进行个人申报。

(三)系部考核推荐

学院各系部组建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组对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师德师风、业绩成果的审议,要严格政治标准,重点考察申报人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渗透、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等方面的思想认识和现实表现,对政治素质表现不过硬,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施“一票否决”。推荐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考核推荐组成员人数二分之一的,方可推荐到相应学科评议组参与评审。考核推荐组要写出具体推荐意见,并注明投票表决结果,由系部主要负责人和系部主要分管领导签字。

(四)资格审查

申报人所在部门或系部对参评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教务处、保卫处、科研处、学生处、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对申报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其中,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的违纪违规和政治考核情况;保卫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员的遵纪守法情况;党委组织部负责对参评者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科研处负责对课题、论文进行审核;教务处负责对申报人员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工程、教学名师等进行审核认定;学生处负责对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审核;论文需要到指定地点进行认定和检索。

(五)政治审读

经各系部初审后,学院宣传部会同科研处负责对申报人的作品和著作等学术成果进行审读,开展政治鉴定。其中,凡是人文社科类,以及其他意识形态领域属性较强或涉及国家主权、安全以及民族、宗教等内容要重点审读,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政治性、政策性偏差和失误,是否违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其出版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并据实及时提出审读报告,存在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

(六)学科评议组评议

学院学科评议组为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评议机构,按照“同行评同行”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进行全面评价,并按照基本条件审核、代表作鉴定、高级职称答辩、集体评议、量化赋分等程序开展评议,对参评对象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学科评议组向评委会提供真实可靠的推荐意见,只有推荐、建议权。

(七)召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

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学科评议组的推荐意见进行充分审议,按照岗位职数使用计划,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达到评审委员会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为评审拟通过人选。拟通过人数不得超过本年度设定的评审岗位职数。

(八)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出现异议,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如涉及评审环节的问题,学院党委组织部与评审委员会共同调查、核实并处理。

(九)评审材料整理存档

学院按要求将通过人员花名册、未通过人员花名册、未通过人员原因分析表和评审材料等保存归档。档案留存至少10年,确保评审全程可追溯。

八、评审纪律要求

1.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学院将自觉接受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2.在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环节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保证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审核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凡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审核与评审工作的部门、个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与责任人员的责任,防止发生违反职称评审政策和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学院成立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评审纪律监督委员由学院领导、纪检监察部门、工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代表组成,由学院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学院评审纪律监督委员会全程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1)监督评审工作按规定工作程序进行;(2)对评委及工作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并监督;(3)受理参评人的情况反映,对参评对象伪造评审材料、谎报成果业绩和送礼拉票等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4)对评审期间重大违纪违规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学院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实施方案不符之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二)本实施方案由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和田职业技术学院教师系列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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